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著作权转让合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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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签署人须知


为适应我国科技期刊信息化建设需要,扩大作者的学术交流渠道,推进科技信息交流的网络化进程,目前,《强激光与粒子束》已加入《中国学术期刊(光盘版)》数据库、万方数据库、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、中文电子期刊服务数据库、书生数字期刊,以及中国期刊网、数字化期刊群、维普资讯网、中国光学商情网、中国光学期刊网,可以通过数据库及互联网提供全文或题录检索。本刊所付稿酬包含刊物内容进入数据库及上网服务报酬。如作者不同意将文章编入以上数据库,请在来稿时声明,编辑部将做相应处理。

《中国学术期刊(光盘版)》数据库、万方数据库、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、中文电子期刊服务数据库(CEPS)等收录的期刊较为齐全。论文全文资料的使用率非常高,如果能得到您的授权,相信您论文的流通率一定更为广泛,嘉惠更多读者。

依著作权法的规定,任何单位以网络、光碟及微缩等方式整合本刊的学术论文资料,均须先得到著作财产权人授权。因此为维护作者、编辑部及使用单位的合法权益,凡在本刊发表论文,都需要同编辑部签订《著作权转让合同》(可到《强》刊网站www.hplpb.com.cn下载)。请您认真阅读后填妥各项内容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(部分)

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

(一)发表权,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;

(五)复制权,即以印刷、复印、拓印、录音、录象、翻录、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;

(六)发行权,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;

第二十五条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(五)项至第(十七)项规定的权利,应当订立书面合同。

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:

(一)作品的名称;

(二)转让的权利种类、地域范围;

(三)转让价金;

(四)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;

(五)违约责任;

(六)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内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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